旅游与外语学院学生会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旅游与外语学院学生会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1. 学生会每学期末主席团,各部门必须上交部门在本学期的工作总结与下学期的工作计划;
2. 学生会每月月底、各部门必须上交部门月度的工作总结与次月的工作计划;
3. 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要求格式无错误,书写公正、字迹清晰、无涂改,内容详尽、合理,计划要求内容合理可行,总结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并有可供今后参考的价值;
4. 学生会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前必须拟写活动策划书,活动结束后必须拟写活动总结;
5. 学生会各部门的活动策划书、总结要求格式无错误、书写公正、字迹清晰、无涂改,内容详尽、合理;
6. 学生会所有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策划总结材料手稿均应一式二份,部门留底一份、交于审查一份,审查合格并制成电子稿后,审查的手稿交于秘书处存档;
7. 学生会工作计划 总结、活动策划 总结材料通过审查后由各部门将其存入电脑制成电子稿,并统一用材、统一排版;
8. 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策划总结材料审核程序:
(1) 学生会成员拟写的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策划总结材料交于各部门部长审查;
(2) 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检查合格后上交于秘书处检查、整理;
(3) 学生会秘书检查合格并整理后上报主席团审核;
(4) 学生会主席团审核通过后上承指导老师批阅;
(5) 学生会指导老师批阅合格后,由秘书处发放到原部门制成电子稿;
(6) 学生会各部门将制成的电子稿和通过批阅的手稿交于秘书处;
(7) 学生会秘书处将电子稿上承指导老师存档、各部门通过批阅后的手稿由秘书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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