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助育人发展型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红旗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更好地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不断创新资助育人的新途径,积极探索资助育人的新模式,现决定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开展发展型资助特色项目,将扶志与扶智并重,助力精准资助,提升育人实效。现将2023年度资助育人发展型资助项目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通过发展型资助项目开展,搭建资助育人精准化、个性化帮扶平台,构建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全覆盖的长效育人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学校和学院的资助工作。
1、思想引领类: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寻访革命胜地、赓续红色精神传承等活动,为学生成长成才筑牢思想根基;
2、学业发展类:开展普通话、高数、计算机、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公共课辅导班及与之相关的学业帮扶活动,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3、能力提升类:开展办公技能、人际交往、写作能力、新媒体技术等有助于学生提升能力全面发展的系列培训及与之相关活动,或音乐、绘画、舞蹈等个人兴趣素质拓展相关活动,推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基础上提升实践能力,实现全面发展;
4、情怀培养类:鼓励并激励学生在生涯规划中选择奉献青春、投身基层,以自立自强、不懈奋斗来回馈社会的志愿服务和助力乡村振兴等相关活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青年担当,将青春梦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5、视野开阔类:鼓励学生参与境内外学习交流、实习实践活动等,帮助学生激发思维、开阔视野、增长阅历,将理论运用到实际。
二、申报条件
1、每个二级学院最少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在岗专职辅导员;每个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
2、参与项目的对象中,我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少于50%。
3、支持跨学院联合申报。
三、申报时间
1、2023年3月1日—2023年11月1日,项目申报。各学院在11月10日前,将附件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资助育人发展型资助申报表》和附件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资助育人发展型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29099385@qq.com,注明“学院+发展型资助项目”,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2023年3月—2023年11月,项目实施阶段。
3、2023年12月,项目验收及答辩评审。各学院立项项目须在2023年12月10日前,将附件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度资助育人发展型资助项目结项报告》电子版发至29099385@qq.com,注明“学院+发展型资助项目结项报告”,纸质版交至校学生资助中心。
四、项目管理
1、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表中的目标,取得项目开展所设定的预期成果,整理收集和项目开展相关的活动表格和图片。相关材料作为结项要求,纳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2、各学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成果育人作用,将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发展型资助项目成果进行展示,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发展型资助项目的实施成果。
3、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育人作用,积累实践成果。结项须提交规范的总结报告和答辩PPT,以及活动记录资料,须呈现项目的实施效果,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素质提升的成果或作品,并提交研究论文或案例集等成果。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97-830582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1日
申请表见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助育人发展型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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